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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法护航 ——吴川市第四中学“法润青春”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2026-06-03 17:33:12 来源:吴川市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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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吴川市第四中学联合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举办首届“法润青春”模拟法庭活动。活动以“沉浸式学法、零距离体验”为核心,通过真实案例改编演绎,引导学生以案为鉴、以法护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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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况

2026年5月26日晚上,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川市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徐小新,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康珍,市法律援助处律师黄华平,市司法局普法股副股长李慧冰,吴川市第四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窦宏图,副校长李坚,政教处主任杨树勋,政教处副主任钟颖芝及非毕业班400余名师生代表齐聚学校大礼堂。活动由政教处副主任黎丰林主持。


沉浸式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本次模拟法庭由学生全程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及“被告人”等角色,完整还原司法程序。案例改编自真实事件——“高鹏、于浩聚众斗殴案”(因电动车车灯纠纷引发,致一人轻伤二级)。

庭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从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交叉发问)、举证质证(出示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到法庭辩论(围绕“主从犯责任划分”“未成年人量刑情节”展开交锋)、被告人最后陈述(悔罪致歉),再到当庭宣判(高鹏获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于浩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参演学生神情专注、用语规范,令现场师生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公正。


模拟庭审结束后,黄华平律师结合其在看守所的会见经历,以“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去?”这一少年犯的普遍疑问切入,深入讲解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等法律焦点。她强调,12周岁是刑事责任的重要起点,自由一旦失去便难以挽回,提醒同学们务必珍惜当下。随后的有奖竞赛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积极举手,在互动中巩固了未成年人保护、聚众斗殴罪构成及宪法核心价值等法律知识。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康珍对活动进行了专业点评。她充分肯定了庭审流程的规范性,认为同学们通过角色扮演真实还原了司法程序。结合近期办理的涉校案件,吕康珍指出“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许多犯罪行为往往源于一时的冲动与法律意识的淡薄。她呼吁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决拒绝暴力,学会用理性化解矛盾。


徐小新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分享了多起触目惊心的真实判例,包括中学生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致死案、因贪念导致的抢劫未遂案以及隐蔽性极强的涉毒电子烟案。他用这些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惨痛教训警示大家,生命脆弱且不可逆转,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他勉励全体同学要心中有法、行止有度,不仅要学好文化课,更要系好人生的“法治纽扣”,走好青春的每一步。


活动意义:让法治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

本次活动是吴川市第四中学深化“法治进校园”的生动实践。通过“模拟庭审+抢答互动+专家点评”的立体化模式,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可感可触的场景,有效激发了学生学法热情,提升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正如窦宏图校长所言:“模拟法庭不是简单的角色扮演,而是一堂‘行走的法治课’。它让学生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真正敬畏法律、崇尚规则。”

结语

下一步,学校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联动司法机关构建常态化普法机制,让法治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