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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震撼警示教育暨预防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时间:2024-09-12 10:09:54 来源:吴川市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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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2024年9月4日,吴川市司法局组织受训诫、警告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45人)开展震撼警示教育暨预防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吴川市司法局分管领导谭伟雄副局长、湛江市司法局抽调延伸管教警察薛警官、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和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及司法所有关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首先,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观看三部警示教育片:《念》《高墙之外的任性》《路》。这三部警示教育片分别从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态度散漫屡教不改被收监执行和真情帮教诚心悔改走阳光大道这三方面敲打社区矫正对象心灵,通过案例“一正一反”强烈对比,促使他们深刻反思在接受社区矫正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强化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遵纪守法意识,帮助他们积极服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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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湛江市司法局抽调延伸管教警察薛警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话。薛警官利用自己长期从事监所工作总结出的一整套成熟、系统的工作方法,结合实例,举一反三地从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感恩教育、敬畏教育等方面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珍惜机会、服从监管,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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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杨志开检察官现场解读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及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规定,并以案释法列举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又犯罪而收监的典型案例,希望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端正服刑意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约束,杜绝重新犯罪。
最后,谭伟雄副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高墙”内外自由尺度的差距,让其切实感受到自由的珍贵。同时,严肃强调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及训诫、警告等处罚的影响,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虽然没有“高墙电网”的束缚,但也有一道无形的“高压线”,在社区矫正期间要提高思想认识,服从监管,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切勿一时冲动而因小失大,造成撤销缓刑被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此外,还鼓励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改造机会,筑牢自律之堤,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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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震撼警示教育暨预防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思想受到了洗涤,灵魂更是受到了震撼,让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绷紧法律之弦,为进一步促进其教育转化,增强其自觉遵守监管的意识,杜绝重新违法犯罪,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社区矫正管理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