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34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6〕302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吴川市黄坡圩尾食品作坊生产加工的“纯正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纯正花生油”(标称生产者名称:吴川市黄坡圩尾食品作坊;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26年4月2日)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6A112701101)显示,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T 1534-2017《花生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日向吴川市黄坡圩尾食品作坊送达了《检验报告》(No:26A112701101)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纯正花生油”。
(三)产品控制情况
吴川市黄坡圩尾食品作坊于2026年4月2日共生产上述批次“纯正花生油”40瓶,已经销售完毕。2026年6月3日,吴川市黄坡圩尾食品作坊对上述批次“纯正花生油”实施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了30瓶。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上述批次“纯正花生油”,召回上述批次“纯正花生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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