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4〕470号)以及湛江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部署,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振经营主体经营信心,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公用企业价格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继续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照附件3所列的工业园区名单,对本辖区的工业园区开展重点整治,全面清理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严格落实电价政策。
(二)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的行为。各单位应重点检查是否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是否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是否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电子政务平台运营维护方是否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平台运维费用。各单位应全面清理行政委托或授权职能事项,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单位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所需费用纳入各相关业务处室年度部门预算统筹解决,要向提供服务的所属单位和各行业协会商会明确经费来源,严禁所属单位和各行业协会商会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四)交通物流领域收费。重点查处机场、铁路、港口等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高价救援、高价维修、机动车检验检测、指定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密切关注海运价格动态,加大对船公司收费的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金融领域收费。聚焦企业反应强烈的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
(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评估。重点围绕问题是否纠正,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提升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效果和可持续性,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实施步骤
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深入调查摸底(4月中下旬开始)。
通过密切关注12315、12345平台投诉举报线索和媒体网络舆情,通过座谈交流、外围调查等方式,结合本辖区历年来涉企收费案件的查处情况等形式开展线索摸查,了解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广泛收集违规收费线索。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检查(4月底至8月底)。
深入分析前期调查摸底情况,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辖区内的公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线索、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抽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做好迎接交叉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对于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局反馈。
结合往年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对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部门、行业开展检查,并对往年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提升涉企收费治理效能。
第三阶段:全面分析总结(9月至10月)。
各股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监督违法违规单位完成整改,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措施,杜绝乱收费。要总结整治行动成效,形成高质量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所要迅速行动,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统筹力量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案件查办,彰显国家减税降费、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股所要按照本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按时报送情况。请局执法一队及各市监所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4〕470号)及《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和信息的报送。每月6日前通过报送上月行动统计数据(见附件1),6月20日前填报行动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转供电核查情况表(见附件3)以及上半年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10月20日前填报行动数据统计表、转供电核查情况表(年报)和工作总结(包括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治理成效、政策建议等),并报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请随时向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