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答一键查收!
Q:办理退休时发现原始档案的名字与现在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是同音字(即名字不相符),怎么办?
A:申报历史信息审核业务时,若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档案姓名不一致,需提供有记载曾用名的户籍材料或档案造册部门出具的同一人证明。
Q:在不同地方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A: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向缴费地申请清退养老保险关系。
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不同省份间重复参保的,应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再由转入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在省内重复参保的,先确定需清退的养老保险缴费,并向需清退的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重复缴费退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清退。
Q:前公司帮买社保3年,中间有1年没工作,社保也停了,如果重新找工作交社保,重新交的社保是重新计算年限还是累计前面的年限呢?
A: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积计算。
Q: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A:参保人只需向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后续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协同办理。对于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为其办理转入申请,若参保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Q:企业职工办了退休以后,一般多久才能收到养老金?
A: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7号)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新增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参保人待遇领取账号。
(转自广东社保 转载日期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