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开展吴川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结果公示及附件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02号)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服务主体自愿申报、局党组会审核等程序,选出再次开展吴川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6个,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1日-8月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书面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5581911
附件:
关于再次开展吴川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结果公示及附件名单.pdf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