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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殡仪馆收费项目价格表

时间:2026-03-26 09:26: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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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吴川市殡仪馆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服务项目

收费

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管理

形式

收费依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等级和规格

减免政策

备注

(可附照片)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

城区内不超过160元/具。农村、跨市(县)3.5元/具·公里。

  元/具·公里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

含2名殡葬接运工收殓、装卸。不得加收误车费、楼层加收抬尸费等名目的费用。城区内按区域平均来回程距离计算,农村、跨市(县)按来回实际里程计算。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遗体接运减免180-480元

2.遗体消毒

90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按殡仪服务与技术规范要求处理消毒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遗体消毒减免90元

3.遗体存放

80-120

元/具·天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集体冷藏防腐80元/具·天;单体冷藏防腐120元/具·天。带有传染性或腐烂遗体不受理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存放三天内减免240元

4.遗体告别厅租用

(小型告别厅)200

元/间·次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配置水晶罩、音响、横幅、布置及协助开追悼会

可容纳100人,每次不超过30分钟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租用遗体小型告别厅减免200元

(大型告别厅)350

元/间·次

市场调节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配置水晶罩、音响、横幅、布置及协助开追悼会

可容纳250人,每次不超过30分钟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租用遗体大型告别厅减免230元

5.遗体火化

(平板炉火化)200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平板炉火化:

含骨灰清理、包装。

所有参照等级殡仪馆收费的,火化区用房必须达到1999年建设部、民政部《殡仪馆建设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平板炉火化减免200元

(拣灰炉火化)600

元/具

市场调节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拣灰炉火化:火化后灵骨平躺出炉,家属可亲自拣灰。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拣灰炉火化减免250元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按顺加30%综合差率作价销售

元/个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惠民骨灰盅(简易标准型)150元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规格:230mm×200mm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骨灰盅减免150元

大型云石盅850元

市场调节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规格:300mm×350mm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骨灰盅减免150元

中型云石盅450元

市场调节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规格:230mm×250mm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骨灰盅减免150元

小型云石盅350元

市场调节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规格:210mm×210mm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骨灰盅减免150元

7.骨灰寄存

50

元/格位·年

政府指导价

吴发改价格〔2025〕2号

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楼(堂),不寄存不得收费

规格为;0.26m×0.36m×0.29m

依据湛民〔2018〕99号文,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骨灰寄存两年以内减免100元


非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服务项目

收费

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管理形式

收费依据

服务内容

(可选)

服务标准、

等级、规格

减免政策

备注

(可附照片)

8.清洗(自愿原则)

5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指抹遗体

9.化妆、整容(自愿原则)

14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面容清洁、头发梳理、化妆补妆

10.穿、脱衣(自愿原则)

9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包穿、脱衣

11.租用休息室(小型)

90元

间·次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含茶水服务、配备相应数量的座椅以及风扇等降温设备

可容纳20人-30人

12.租用守夜房(自愿原则)

200元

具·天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配置休息室、家具、拜祭台

13.租用绢花圈(自愿原则)

10元

政府指导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湛发改价格函〔2025〕82号

写、挂、收挽联

规格:1.2m

14.租用绢花篮(自愿原则)

2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写、挂、收挽联

规格:高1.4m

15.骨殖、骨灰起坟费(迁坟费)

720元(水泥坟10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16.棺木起坟费

12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17.骨灰容器封口服务费

1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先人骨灰下葬或寄存时用玻璃胶密封骨灰容器(客户自带材料密封的不能收费)

18.自送特殊棺木处理费

5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自送特殊棺木处理

19.自带殡仪用品处理(大幅挽联、帐)

2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自带殡仪用品处理

20.自带殡仪用品处理

1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自带殡仪用品处理

21.殡葬用品

(大、小环保棺、自愿原则)

按顺加30%综合差率作价销售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大环保棺(自愿原则)45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规格:1930mm×550mm×360mm

22.遗体辨认服务费

6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遗体辨认、出入库、资料修正等

23.送遗体检验或解剖服务费

15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指法案遗体交接、清洗、消毒

24.腐烂打捞遗体服务费

2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指腐烂发臭或打捞的遗体

25.取遗体服务费

10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指从土棺中或土坑中取出遗体

26.骨灰烘干

50元

具(袋)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烘干潮湿的骨灰

27.骨殖火化

50元

具(袋)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火化遗骨

28.遗体标本处理费(50公斤以内)

150元,超出部分按6元/公斤

具(袋)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火化遗骨

超出部分按6元/公斤收费

29.横额布置

150元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

黑布贴字

0.8×5m

30.遗体铺花(自愿原则)

200

市场调节价

粤发改规〔2023〕3号、粤发改规〔2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