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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5-08-28 17:41: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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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评价年度:2024年

  评价单位(公章):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5年8月21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业经十六届市政府14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吴川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YMGL2021-CS059,于2021年12月30日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后确定我单位为《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单位,中标金额236.30万元;2022年1月4日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合同金额为236.30万元。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进场,2022年3月15日完成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后,在2022年4月25日与7月12日通过市级、省级验收;2022年8月15日完成公路承载体普查工作,市政设施调查及公路承载体普查均按实施要求在《广东省房屋市政调查软件》、《公路灾害风险调查及隐患排查系统》进行填报。2023年3月1日吴川市交通运输局聘请湛江市公路工程等3名特邀专家对此项工作召开了评审会,依据评审综合意见为同意通过评审。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无水路设施调查内容,根据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的申请,市自然灾害普查办建议,吴川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取消《吴川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中涉及的水路设施调查任务和相应工作经费4.5万元,重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书,原合同金额236.30万元,最终合同金额为231.8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1.过程指标(30分):资金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

  2.产出指标(35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3.效益指标(35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由局领导牵头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包括财务、业务管理股室,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价。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对照《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说明各指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评价年度预期投入、预算安排、实际到位资金、资金分配方式及预算指标分配下达、资金拨付下达、市本级和县(市、区)各用款单位实际支出及支出率情况等。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包括编制绩效目标的相关依据、内容是否完整规范,绩效指标是否细化和量化,指标值是否可比较或可评定;绩效目标与支出内容、政策依据是否关联,与预算资金规模是否匹配;绩效指标是否涵盖与业务相关的个性化、行业性的主要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

  3.事项管理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检查、监控、督促整改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可从总体和分用途分析项目使用绩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等。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

  1.严格质量控制:参照淮南市做法,实行"作业单位自检-市级核查-省级抽查"三级质检体系。

  2.成果深度应用:如青浦区将普查数据用于保险定价,提升成果转化率。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执行进度滞后。

  原因:尾款支付滞后。

  2.成果应用深度不足。

  原因:镇街未将成果纳入乡村建设规划。

  3.动态更新机制缺失。

  原因:当前为静态数据,未建立与养护巡查的联动机制。

  六、改进意见

  1.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待吴川市财政资金下达后,立即启动剩余65.44万元的支付程序。

  2.深化成果应用:在2025年公路改造中优先处置高风险路段。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风险隐患"发现-上报-核销"闭环管理。

  4.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增加"数据更新及时率"等动态指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果应用:作为2025年以后服务类资金分配的参考。

  2.公开情况:按《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自评报告、评分表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