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吴川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间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吴川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北路21号,邮编:524500,电话:5607190,电子邮箱:wcsgaj@163.com,电话:0759-56071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吴川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吴川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共计发布政务信息5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0条,其他公开栏目更新11条。通过12345平台,共受理涉及公安的平台信息2248条(不含撤单),办理完成2126条,其中投诉1048条,举报602条,咨询157条,建议348条,求助77条,表扬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吴川市公安局积极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案例,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书面答复6件,均已按时办结回复。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过政务外网,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信息、权责清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好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吴川市公安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了吴川市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吴川市公安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二是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把握公开内容,防止该公开不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与整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方面,个别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入,重视程度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在学习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需加强,应用《条例》处理问题还不够熟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公安警务工作秘密信息涉及面广,不便于对外公布,群众对此理解不足,涉及内容需要反复跟群众进行解释,工作量大,时间长。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吴川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