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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赋能高质量发展——吴川市财政局举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讲座

时间:2024-11-05 09:06: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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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诚信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9月13日上午,吴川市财政局举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吴木荣律师授课。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基层财政所所长参加了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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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律师从条例的制定背景、信用信息归集和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结合具体实务案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吴律师的授课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意义,帮助财政干部更加深入理解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信用管理的基本规律,引导用信用领域的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加强财政领域诚信建设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加强会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为主要抓手的行业信用约束机制,完善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将会计人员作为职业信用建设的重点人群,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做到守信敬业,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和标准,支持包含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内的政府采购主体依托云平台开展信用互评,依法实现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健全完善供应商合同履约诚信管理和惩罚机制。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共享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使供应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严格执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示,严格执行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的要求,高质量推进“双公示”工作。对市有关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双公示”要求,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均在规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