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新华中路19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67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湛江以及吴川市的相关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快部署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85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2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同时,相应在吴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管理,细化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不断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严格执行《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实效性和准确性,推动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梳理完善我局网站目录,规范网站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门户网站各专题栏目的安全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足,形式不够多样,通俗易懂方面仍需改进。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部汇集和审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把握政策动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到图文并茂,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