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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2-03-31 17:40:37来源:本网

  

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吴川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吴川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本单位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吴川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吴川市教育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吴川市教育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5.吴川市教育系统的会议和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https://www.gdwc.gov.cn/zjwcjyj/gkmlpt/index)。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单位)申请获取。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吴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景路69号吴川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524500

  联系电话:0759-5582388    

  电子邮箱:wcjy8@163.com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9243/choice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吴川市教育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填写《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吴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吴川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有效率,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吴川市教育局部门(单位)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当面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时限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