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告知函》(赣K50717)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0 17:36:53来源:本网

新余市俊安货运有限公司:

  经检测,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赣K50717挂车于2021-09-14 06:07:47在吴川市国道228线边坡村路段行驶至G228线K6446+070M处涉嫌擅自超限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告知函》(粤湛吴交执告〔2021〕2101230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告知函》(粤湛吴交执告〔2021〕2101230号)(赣K50717)正面.pdf

  《告知函》(粤湛吴交执告〔2021〕2101230号)(赣K50717)背面.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     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