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吴府规(2023)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局名下的商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一)、商铺位置:1、吴川市梅录街道敏宁路44-54号首层03号商铺,租赁面积4.95㎡; 2、吴川市梅录街道敏宁路44-54号首层04号商铺,租赁面积20.34㎡;3、吴川市黄坡镇红卫路一黄巷13号首层商铺,租赁面积27㎡;4、吴川市梅录街道泰康东77号一至三层,租赁面积591㎡。
(二)、招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及流程公开拍租,以市场评估价为租赁的底价,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在竞拍价相同下,原商铺租赁户具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价格及期限:租赁底价不低于评估价,租金按月交付,具体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市场评估价为平方米,租赁期限暂定为5年。
二、资质要求
(一)承租企业或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承租企业或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竞租。
(三)承租个人,须无不良记录(报名时须递交银行系统提供的征信记录报告),确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者不得参与报名竞租。
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9-5571896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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