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志着我国全方位架构起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重温! 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离婚应该听取孩子意见 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 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 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 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怎么办 政府部门必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小孩走丢,民政部门需临时监护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是什么 未成年人受侵害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办理未成年人 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中 应当给予其哪些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图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