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香路经某工业区一建筑物楼下时
被楼上坠落的一只大狗砸中头颈部
倒地受伤
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
△两年后的事发地
据悉,被大狗砸中右肩后倒地的瞬间,被记录在监控视频里,这段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加上“高空坠狗砸人”曾经入选2018年全国司法考试的客观题,所以现实中的这场官司非常引人关注。
△两年后的事发地
“为什么要我赔偿呢,这只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位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认为天台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上去。并且涉事狗也不是自己的,他无法接受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当天是个星期天,我们都没有上班。如果狗是我的或者是我把狗扔下去的,这都好说。但是现在我真的想不通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他表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广东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