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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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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湛江市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4-24
名称: 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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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吴川市府和湛江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创新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各项质监工作的开展。

一、概述 

2016年,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质监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邱俊任组长、分管领导周明宏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办公室、法规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经费纳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完善《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制度》、《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方法》、《保密工作规定》、《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信息安全发布制度》、《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公开。加强媒体公开建设,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文件、实施行政许可。根据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了监督抽查结果公告、行政权力清单公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部门网站宣传活动,组织主要负责人微访谈2次,调查征求意见3次。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产品质量栏目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要求, 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加强了主动公开力度。至12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市局网站、市级主流媒体、市外有关媒体主动公开质监政府信息285条。其中,行政处罚权责清单275条,处罚案件信息4条,机构检检资格许可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1.各职能部门工作所依据的文件,包括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2.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含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质量技术监督案件查办信息公开;4.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含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职责边界);5.计量检测、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相关信息;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过程、结果及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监察情况;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及其标准;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实施情况;10.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11.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但依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媒体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政策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工作动态等部门政府信息,二是局内公开。利用印刷品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对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为来访、办事人员提供服务信息。三是工作宣传。制作并发布政府重视、百姓关心、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积极借助各级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质监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四是利用节假日信息公开。如“质量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发放宣传息信1800多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依申请受理机制,出台了《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监督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到我局当面提出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相关政务信息。2016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其中,1起不属我局职能管辖范围,同意答复3条,已按时给予了答复。

四、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投诉信息情况

回应群众呼声,引导公民理性维权。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拓宽申诉举报、行风监督、业务咨询等工作渠道。截至20161231日,共接受各类咨询投诉20宗,处理20宗,回复率达到100%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情况

2016年,本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情况

本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明确了1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安排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经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做好网站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窗口公示、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计划方案,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建立健全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透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完善12365质监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加强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加强微博、微信新媒体运用,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