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大数据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
社保基金监管和打击力度不断增强
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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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在核查A人力资源公司疑点线索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相关人员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不完整,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进一步核查发现,A人力资源公司协助76名人员骗取失业保险待遇269.14万元,另外发现了B人力资源公司协助23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67.98万元。
目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判决,A人力资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被判处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A人力资源公司经理徐某某被判处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19名涉案参保人被判处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6000元不等。其余涉案人员待司法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网址: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fl/202011/t20201102_394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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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其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市,诈骗数额达到6000元的;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市,诈骗数额达到4000元的,即构成诈骗罪,将以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网址: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OTZhNjM2YTAxNzk4MjJhMTk2NDBj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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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广东社保 转载日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