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
二、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二)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口簿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承诺书、营业执照。
(五)本人学历证书。
(六)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相片1张。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发放或更新证件。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办事窗口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五、窗口办理地址
办理窗口: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办理地点: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3楼
办公电话:0759-5605056
咨询电话:0759-55868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