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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30071047184/2024-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24
名称: 《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办事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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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

    二、受理条件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意的劳动者。

    (二)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口簿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劳动解除书。

    (五)本人学历证书。

    (六)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相片1张。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个人就业或终止就业备案登记表、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照片)。

    (2)吴川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资料。

    (3)审核通过,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不通过,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资料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办事窗口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我局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我局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五、窗口办理地址

    办理窗口: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办理地点: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3楼

    办公电话:0759-5605056

    咨询电话:0759-55868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