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830071047184/2024-00063
湛江市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2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2024-05-2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

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

    三、补贴条件

    (一)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二)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四、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含4人)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注:吸纳就业人数以初创企业提出申请时实际在职人数(不含创办人)为准;首次申领此项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即上一次申报的用工总人数如有减少,计算增加人数需先扣除减少人数)用工人数核发补贴。

    五、应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人员(被招用员工)基本身份类证明;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基本身份类证明;招用员工劳动合同;补贴对象基本账户。

    六、应核验信息

    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社保缴费记录及申请时的参保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小微企业名录”信息。

    七、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补贴对象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

    补贴对象原则上线上申报补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J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市或县(市、区)。

    八、其他事项

    (一)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创业补贴。

    (二)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三)申请补贴或补助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按照系统规定格式上传。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要求补贴对象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四)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五)本清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九、窗口办理地址

    办理窗口: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办理地点: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3楼

    办公电话:0759-5605056

    咨询电话:0759-55868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