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石镇2019年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各机关单位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兰石镇2019年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吴川市兰石镇委
2019年3月14日
兰石镇2019年反腐倡廉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兰石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兰石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湛江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结合省巡视吴川工作反馈、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持续改进作风,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镇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思想建设,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三会一课”和集中学习活动等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不断用以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监督制约。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中央、省委、湛江市委、吴川市委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零容忍。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排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防“七个有之”。坚决纠正说情打招呼、违规破格提拔、随意频繁调整干部等不正之风以及“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围绕中央、省、湛江市、吴川市和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肃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定期过问、检查分管部门、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年要召开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镇纪委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对主体责任进行分解,真正实现责任落实“无缝隙,全覆盖”。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提醒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经常性与分管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谈话。镇纪委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现固深化“三转”成果,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实践好四种形态。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突出问题导向,把违反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执纪问责重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三)加强源头治理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织密扎严制度笼子。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预防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考勤、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要紧紧围绕干部任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干部、站所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同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各项决策正确科学、合法合规。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全镇党员干部根据职能、职责和分工情况,围绕“权、钱、人、物”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制度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各种违纪现象发生。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切实解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
(四)深化正风反腐,持续改进干部作风
一是坚决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乱发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喜庆、年例等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特殊资源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紧盯领导干部,突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通过严查惩戒,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二是打造忠诚担当的干部队伍。着力优化队伍专业结构,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树立干部新形象,为载体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管小、管细、管用”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杜绝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行为,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全镇上下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吴川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忠实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阶段安排,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并注重与当前其他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充分发挥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以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助推全镇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狠抓责任落实。要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完成,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完善惩防体系,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