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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吴川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05024/2019-05548 分类:
发布机构: 吴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7-24
名称: 关于印发吴川市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 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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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川市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 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4  浏览次数:-

吴教〔2019〕56号

 

 

关于印发吴川市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

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区各中学、梅中心小学:

《吴川市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方案》业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市分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川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吴川市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作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吴川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市教育局、梅街道办事处、梅中心小学、梅街道公办初中有关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严密有序地做好城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就近入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鉴于目前梅几所公办初中分布不合理,划分学区入学比较困难,梅街道公办初中今年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为主的招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50人/班)

计划招生数

电脑

派位人数

推荐人数

博铺招生数

吴川一中

15

750

450

300

 

吴川二中

12

600

600

 

 

吴川三中

11

550

550

 

 

吴川四中

10

500

500

 

 

中学

10

500

500

 

 

合 计

58

2900

2600

300

 

(注:1、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24号,博铺街道初中招生纳入城区招生,招生指标另行通知;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另附)

四、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在梅街道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和户籍(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入户)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梅有房产产权(有房产证或符合吴府函2016〕15号、吴教2016〕5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的学生与有梅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二)在梅街道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非户籍学生。

(三)具有梅户籍现在镇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四)其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学生。

五、招生准备

(一)报名登记。以小学为单位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复印件于5月6日-10日到就读的小学报名,填写《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校收齐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做好审核和登记造册工作。有梅户籍而在镇外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于5月6日-10日带就读学校证明、学籍卡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市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后,到梅中心小学(原教办)报名。

(二)户籍核实。学生户籍审核工作由各小学负责,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小学要成立学生户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户口、房产证等进行认真的核实,班主任、管级领导及校长分别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学生的户籍资料上交梅中心小学保存,以备查验。学生户籍、房产证,集中报梅中心小学,再由我局统一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审核。审核结束后,各学校按规定在校内将学生户籍、房产等情况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及群众的监督,确保报读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真实。如有人投诉,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校长的责任。

(三)材料报送。各小学5月14日前把学生的户籍复印件、《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梅街道2019年小学升初中名册表》(包括电子文档)按顺序整理上报梅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报市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四)指标分配。

根据上述招生计划,把城区各公办中学的招生人数,按一定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到各小学。

1、严格控制没有梅户籍(包含梅房产,下同)及正式学籍(直升应届)的学生升吴川一中指标。今年吴川一中95%的指标安排有梅户籍、有梅正式学籍(直升应届)学生入学;5%的指标,解决没有梅户籍、只有梅学籍学生的入学问题,按此比例分配到各小学。

2、除吴川一中外,其他公办初中80%的指标解决有梅户籍、梅学籍学生的入学问题;余下的指标,解决没有梅户籍、只有梅学籍学生的入学问题。

3、有梅户籍而在外地或外镇就读,需要回梅报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读吴川一中初中的指标分配比例只占同时有梅户籍、梅学籍学生升一中初中比例的一半,报读其他初中的指标分配比例与在梅就读的有梅户籍小学毕业生比例一致。

4、招生指标的分配由梅中心小学作出计划草案,交市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分配到各小学,同时作好公示。(时间安排在5月22日前)

5、由于小学户籍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下达给本校的招生指标有变化的,指标多的收回作废,少的不补。

(五) 填报志愿。5月30日至31日,学校组织学生统一填写《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志愿表》。《志愿表》共有5个志愿,要求学生要填报满5个志愿,并慎重填报好前两个志愿,特别是第一个志愿。(温馨提示:1、填报志愿非常重要,届时电脑派位是根据志愿的顺序进行派位的,学生必须要认真填好,并填报就近的学校,以方便就读。2、第一志愿填报吴川一中的派位的可能性不高,风险较大;第一志愿填报吴川二中、吴川三中、吴川四中、梅中学的派位录取的可能性高,风险小,故请谨慎填报)。填报《志愿表》时,除填写派位志愿外,还要填写是否参与吴川一中的推荐录取,填写“否”的,将不参与吴川一中的推荐录取。报名登记表、志愿表的信息由家长签名确认,一经确认,志愿不能更改。6月5日前,收集学生志愿表上送梅中心小学统一登记和封存。

六、录取办法

分三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为吴川一中招生;第二批次为吴川二中、吴川三中、吴川四中、梅中学派位招生;第三批次为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一)吴川一中招生

1、推荐生录取。为了给学生一个正确的学习导向,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按往年的做法,吴川一中仍然保留少量名额的推荐生,由各小学按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在校表现进行推荐。推荐工作由梅中心小学负责。先由各小学初步推荐,梅中心小学最后审核。具体推荐办法由梅中心小学按政策制订。

2、电脑派位录取。根据分配到各小学的吴川一中招生指标,以小学为单位进行电脑派位。如果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分配指标的,则填报志愿的学生全部被该校录取;如果志愿人数多于分配指标的,则对填报志愿的学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录取。

(二)吴川二中、吴川三中、吴川四中、梅中学的派位招生

按有户籍生指标和无梅户籍生指标分两阶段进行派位招生。第一阶段:梅户籍学生的派位招生;第二阶段:非梅户籍学生的派位招生。

1、户籍生的派位招生。根据志愿和实际情况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把本校招生计划80%的指标安排录取户籍的学生。具体做法是:

1)对第一志愿的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如果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分配的招生指标的,则第一志愿的学生全部被该校录取;如果志愿人数大于该校分配的招生指标的,则按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还未完成该校分配的招生指标的,再对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进行电脑派位。以此类推,……直至招完招生指标或没有志愿为止。

2)派位结束后,户籍的学生还未被录取的,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公办中学,确保梅户籍的学生100%入读公办学校。

2、非梅户籍学生的派位招生。根据各公办学校余下的招生指标,安排非梅户籍的学生就读。具体做法是:

1)对第一志愿的学生进行派位。如果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余下的招生指标的,则第一志愿的学生全部被该校录取;如果志愿人数大于该校余下的招生指标的,则按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对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进行电脑派位。以此类推,……直至招完招生计划或没有志愿的学生为止。

2)派位结束后,非户籍学生未被录取的,如果公办中学还有招生指标的,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安排到城区民办中学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就读。

(三) 街道民办中学的招生办法。先招在梅城区小学就读未被录取的农村户籍学生和部分自愿就读民办中学的梅户籍的学生。不足部分,可向全市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择生源。

(四)外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1、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2、户口簿、当地居住证;3、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4、缴纳社保费及水费、电费缴费清单。对在梅务工5年以上(含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提供齐备的相关手续,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对不能提供以上材料、在梅务工少于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五)审核及公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梅街道、招生学校、梅中心小学对各中学录取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打印《初一新生名册》。新生名单经教育局、招生学校、梅中心小学三方签字确认,并由招生学校和各小学分别进行公示。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工作结束后,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盖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录取学校印章。

(七) 建立新生档案。开学后招生学校凭《初一新生名册》和《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教育局为学生建立档案。

七、电脑派位操作办法 
   (一)程序设计要求
   教育局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计算机编程人员按要求设计派位软件程序;招生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对程序进行审核;纪检、监察部门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
   (二)报名数据导入
   在市公证处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将各校的报名数据导入派位系统,把生成的原始报名数据资料拷贝三份,一份公证处封存,一份教育局封存,一份梅中心小学保存。
   (三)公证办法
     1、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见证派位操作全过程。

 2、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对派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四)派位前准备

派位前要确定参与电脑派位的名单。已被吴川一中推荐录取的推荐生不参加派位,因就读有关学校及民办学校等原因而自愿放弃派位的,也不参加派位。在派位招生录取前,先将不参加派位和放弃派位的学生名单从报名数据中删除,确定参与电脑派位的名单。(注:因就读有关学校及民办学校等原因而自愿放弃派位的,由学生及家长在派位前三天向梅中心小学提出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予以公布。)

(五)电脑派位操作过程

第一步:根据报名数据随机生成抽签号。

将报名号导入系统→由系统随机产生抽签号(每生一个新号码)→导出报名号与抽签号→打印报名号与抽签号名册。

第二步:用抽签号进行抽签。

将抽签号导入系统→设置中签人数→进行抽签→导出中签数据→打印中签号。

第三步:根据中签号合成录取名册。

分别将中签号、全部报名号与抽签号对应的数据、全部报名号、姓名及毕业学校对应的数据导入系统合成中签名册(录取名册)→导出中签名册(录取名册)和未中签名册→打印录取名册。

(六)录取确认

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录取名册一式4份。一份交公证处封存,一份交教育局保存,一份交梅中心小学保存,一份交招生学校公布。  

八、招生时间

7月中旬。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初中招生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部门、学校的形象。特别是今年初中招生改革力度大,群众关注度高,更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各中小学必须向社会、家长、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引导学生填好志愿。各小学要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及家长说明怎样招生,如何填报志愿。积极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按就近入学的原则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违心填报志愿。

(三)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梅中心小学要认真整理好今年招生的电脑数据、志愿表和户籍资料等。

(四)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按政策妥善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留守儿童入学、辖区内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等工作。各中学要积极配合做好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

十、纪律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为保证梅街道小学毕业生100%升读初中,各中学要顾全大局,按要求完成招生任务。如有学位需扩招的,要先申请,待批复后才能扩招。因已招录的学生到外地或到城区民办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补招的,或计划外扩招的学生,一律要在录取现场统一录取,招生学校不能在录取结束后再自行录取学生。

(二)严禁跨区招生。严禁各中学跨区招生,严禁采取不正当形式到小学拉生源。对学校违反规定到梅以外范围乱招生和未经批准乱扩招的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另外,对违规招入的学生,不建立学生档案,不计入三年后学校中考成绩评价,学校不得参评中考先进单位。

(三)严肃招生纪律。中小学负责招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遵守纪律,不得作弊,对提供假证件,假证明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及有关单位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指导。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分组到学校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

十一、招生解释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