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随意野外用火引起火灾,
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
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野外用火,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
守护绿水青山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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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审:黄廉期
二校二审:蔡晓婷
三校三审:林 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