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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通知书》(粤K29957)送达公告

时间:2021-11-26 11:29: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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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德良: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使用粤K29957货车于2021年10月27日10时15分在吴川市覃巴吴徐稽查站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处罚决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385号)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湛吴交违通〔2021〕1900385号)(粤K29957).pdf

  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      邮编:524500

  联 系 人:罗伟                 联系电话:0759-5609378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