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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吴川市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时间:2021-04-16 11:34: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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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的有关规定,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将我市调整后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我市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59-5609378。

  

  附件:吴川市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企业)名册.xls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