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卫生监督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卫生监督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中路155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773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所认真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湛府办函〔2019〕59号),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全所政务公开工作。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成效明显。作为吴川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我所以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和2019年财政决算信息2条。吴川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及湛江市其他县市卫生监督所的抽检结果统一公示于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官网。相关执法案件信息经卫生监督员在《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后,公示于“信用湛江网”。日常监督情况(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卫生监督员在《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后,公示于“信用湛江网”,公开内容丰富且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职能部门依申请公开程序不够规范、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主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予以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