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机关实际,特编制《吴川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网站目录。
(二)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站发布的形式予以公开,网址: https://www.gdwc.gov.cn/zjwcswj/gkmlpt/index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机关只提供政府信息,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吴川市水务局办公室现场填写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后两种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或申请表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网址:http://zwgk.zhanjiang.gov.cn,电子邮箱:wcslj2009@126.com。
本机关不直接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受理申请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根据情况对申请的要件完备性和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核验,对于要件不完备或身份不真实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补正或作退回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吴川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吴川市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人民中路3号,
邮编:524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5589289
电子邮箱:wcslj2009@126.com
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吴川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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